2025-11-2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集中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6名
更多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集中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6名正文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集中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6名
为加强永康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5年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驾驶员)6名、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务(岗位)条件
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1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有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
1.具有山岳、水域、高空、绳索等救援特长和相应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2.具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队(站)长任职经历的;
3.在职履职表现优秀的获得市级(含)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的;
4.有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的;
5.持有厨师相关证件,掌握中餐烹调、面点制作的;
6.持有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及摄像等相关证书,并有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类图片编辑、视频剪辑软件技能的;
7.掌握水电、泥瓦和汽车维修等专长技能的,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三、工作地点
永康市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12月15日。
报名方式:到指定地址现场报名。
报名电话及地址:13588639827—永康市飞凤路46号。
五、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一份;
2.本人及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一份,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高中或同等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8.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招录条件
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将统一参加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将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七、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永康市辖区内统一分配。优秀队员可通过全国统一招录选拔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岗位补贴、工龄等级补贴、量化考评补贴、学历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警补贴、年终奖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金消[2022]73号)执行。
(一)工作性质
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实行工作两天休息一天工作机制。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入职训练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
6.设置多个管理岗位,上升空间大,优秀队员设立奖励。
(三)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2个月: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
入职驾驶员岗位工资:约6000元-7500元/月;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