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区岗位需求,优化社区工作人员结构,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乡镇(办事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择优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计划
面向开化县各乡镇(办事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中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编外工作人员择优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13名(详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非全日制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12月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社区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编外用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试用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2月2日);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核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5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
三、招录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发布招录信息
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招录信息(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091276/index.html)。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将相关材料通过浙政钉发送至中共开化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科刘芳伶,联系方式:15257003162(663162)。
3.需报送的材料:《2024年开化县面向乡镇(办事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择优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及电子版《报名表》、一寸免冠近照。
4.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由开化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录指标,核减、取消、调整计划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个科目(试卷合一),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的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总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录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用人单位招录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考察合格,在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到用人单位下辖各社区工作。新进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人员录用后,须在社区服务满3年。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下一轮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发布之前,有上述原因取消录用资格或任职后辞职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共同解释。
联系电话:0570-6060135
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
中共开化县委社会工作部
开化县人力社保局
2024年11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kaihua.gov.cn/art/2024/11/28/art_1229091276_5415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