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温州市瓯海区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是经瓯海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16年6月20日创办的国有独资企业,系瓯海区国资办全资公司,总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受区政府委托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公共泊位的设置、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光伏发电及风力发电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公司下设六部一中心:综合事务部、预算财务部、稽查事务部、市场运营部、大数据管理部、城市照明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项目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学士学位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计算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24年10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时间、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2日止(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岗位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证书真伪查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社保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者提供原件扫描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网络报名者提供2寸照片电子版)。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等材料报名。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公司综合事务部核验,并提交考前承诺书(附件3),报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989号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21楼2108室。
2.采取网络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考前承诺书)发送至1250626108 qq.com邮箱,邮件标题按“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格式发送。
3.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要正确填写自己的电子邮箱。咨询电话:0577-860097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四、资格预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五、考试测评方式
考试测评均采用面试。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考。
(一)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实际业务能力、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对其工作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其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结束后,根据总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公示。成绩分数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原则上在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察内容主要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拟录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形式为编外项目用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诚实应聘。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有关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拟聘用人员录用后,应无条件服从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调配和工作岗位安排。
(五)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对招聘过程及结果保留解释权。
温州市瓯海智慧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4/11/13/art_1251606_59167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