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要求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不含浙江警察学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5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6.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单位的,均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