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2024年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招聘计划》。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兰溪人才网招考报名通道(http://www.lxrcsc.net/#/zhaokaobm),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指示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须附有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及本人);
4.毕业证书;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历年社保缴纳证明。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12:00-8月21日18:00截止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2日8:30-8月24日18: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8月26日8:30-8月27日18: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需修改或补充报名资料的可在资格复审阶段重新提交,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报名材料复核
面试前进行报名材料复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报名材料复核。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报名材料复核合格者,参加面试。报名材料复核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报名材料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材料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发布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1.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兰溪人才政策执行购(租)房补贴。
八、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4年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招聘计划》上的规定。
2.本市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3.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历年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4.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5.出现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拟聘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等情形时,招聘单位可由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一名的考生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6.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有关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兰溪人才网。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电话:0579-89010200)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国资办(电话:0579-88806726)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招聘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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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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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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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892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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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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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813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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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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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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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813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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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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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0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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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lxrcsc.net/#/info?id=2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