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西湖区社区工作力量,以“大人才观”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浙社通〔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西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93名专职社工,具体如下:北山街道12名,西溪街道2名、灵隐街道8名、翠苑街道13名、文新街道8名、古荡街道2名、转塘街道10名,留下街道8名、蒋村街道2名、三墩镇14名、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14名。
招聘岗位:分为普通岗位、定向退役士兵岗位、定向编外人员岗位、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和定向持证岗位,其中定向持证岗位须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及以上者报名,定向持证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定向编外人员岗位和定向持证岗位,年龄放宽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两新专职党务岗位且有2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定向编外人员岗位和定向退役士兵岗位,学历条件放宽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西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
3、掌握计算机应用、新媒体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经招聘录用为专职社工后,3年内不得跨镇街或跨区调动。
6、笔试加分条件:
(1)职称加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者,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职称)者,笔试成绩加3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2)报考岗位与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镇街一致的,笔试成绩加5分;
(3)户籍为西湖区(不含西湖街道),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成员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
(4)西湖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在职编外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参加专职社工招聘,工作满两年的,笔试成绩加2分,近三年内获得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笔试成绩累加3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5)定向退役士兵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选择其他非定向退役士兵岗位报名的,笔试成绩加5分;
(6)西湖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可累计加分,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区统一组织,由报考人员自愿报名,通过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至6月26日16时。
网址:http://125.124.24.208:8108/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指定时间内报名,报考多个岗位或逾期报名无效;
(3)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4)定向持证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比例,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注册报名时需要准备的资料说明: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或照片模糊取消报名资格),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
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④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县(区)级以上社保部门(须加盖公章)出具的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社会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原件;
⑤西湖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在职编外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附件2),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的须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等证明原件;
⑥西湖区户籍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原件;
⑦报考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或要求中共党员的普通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附件3);2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须提供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属部门党组织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4);
⑧现役军人家属须提供部队家属证明(附件5);
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2023年6月3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如报名及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1)不符合岗位招聘的任一条件的;
(2)报名材料不齐的;
(3)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4)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
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报名系统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7月1日9时—2024年7月2日12时。
(1)已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3)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将另行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4)再报名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7时;
(5)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7月6日9时—17时。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西湖区2024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能证明符合报名、加分条件的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资料齐全的可以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7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和社会工作知识,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由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至低分以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西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四)面试
线上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以短信形式告知。
入围面试人员、报考定向持证岗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或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的或未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人数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持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级别、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学历高、学位高的排名在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西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享受杭州市西湖区专职社工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录用的人员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西湖区专职社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建立年度专职社工招聘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但未录用的报考人员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次年专职社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北山街道:0571-85115919
西溪街道:0571-56622678
灵隐街道:0571-89511734
翠苑街道:0571-88802110
文新街道:0571-88989731
古荡街道:0571-87381265
转塘街道:0571-87099579
留下街道:0571-89512319
蒋村街道:0571-88993789
三墩镇:0571-86785523
区委社会工作部:0571-89512474(专职社工)
0571-89512485(两新党务)
公告网址: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zxh.gov.cn)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zxh.gov.cn/art/2024/6/17/art_1229417930_4276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