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成长路径,激励年轻干部能谋善攻、实干至上、实绩实效,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深化干部制度性交流,统筹优化干部资源和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集中交流、公开选调(选聘)工作。
一、交流、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交流、选调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交流、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交流中层干部6名,其中正股岗位2名,副股岗位4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交流、选调范围和对象
1.录用或调入我县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或在部门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含试用期,下同。报考乡镇(街道)岗位的,在原单位工作需满3年);
2.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纪(工)委副书记须任职满2年以上;
3.符合《关于印发<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遂组通〔2021〕36号)的相关条件。
4.报考中层干部集中交流人员,还需满足《遂昌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遂组通〔2023〕16号)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即报考正股岗位的,应为现任正股职务或任副股职务满一年;报考副股岗位的,应为现任副股职务或满足提任副股职务条件。
(三)交流、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县管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其他报考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同意(纪检工作人员须征得县纪委同意)。
3.具有交流、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的交流、选调职位、人数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交流、选调
1.本单位不同意参加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一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交流、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遂昌政府网(http://www.suichang.gov.cn)发布公告。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与交流、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相应的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近五年(2018-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和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经单位审核盖章)。
4.报名结束时,用人单位将《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集中交流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干部综合科汇总,将《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汇总。
(三)考试考核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交流、选调的笔试、面试。报名人数低于3:1的不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计划。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对象及时关注遂昌政府网发布的信息。
2.考核加分:2018-2022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优秀加1分。
3.面试:笔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加上考核得分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一般不得放弃面试,确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的,在参加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对未开考的中层干部交流岗位和其他公开选调岗位开展二次报名工作。即在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中层干部集中交流岗位的考生先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前三名(成绩需在合格线以上)但未入围考察的人选,可再次报考原未开考的中层干部集中交流岗位和其他选调岗位(需符合相关岗位报考基本条件)。二次报名后,根据相关考生的综合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人选。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
4.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考察。考察后,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择优录用。如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考察。
6.讨论决定:中层干部集中交流还需综合考察情况,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拟交流人选,并对拟交流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经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方可确定为交流人选。
7.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录用人选和中层干部集中交流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要严格规范开展交流、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派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组及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交流、选调工作的监督。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交流、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交流、选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8528158、8528148;
县人力社保局:8520346;
县纪委派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组:8528534、8528593。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4/4/30/art_1229425524_5295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