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区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金东区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下载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5日17时。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具体如下:
1.金华市金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报名邮箱:jdgz83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579-82176048
2.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邮箱:jhsjdjt163.com
联系人:唐女士联系方式:0579-82387073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压缩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企业指定邮箱,文件统一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
1.《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需详实填写相关信息,工作经历需写明每一段的起止年月及单位、职务,并提供任职文件、项目合同等能体现相关信息的材料,材料上需有单位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有效期内的在线学籍验证报告(需有有效期内二维码在线验证,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无帐号的注册后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
5.证书获取日期、工作年限、年龄等材料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须单位出具证明或者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除原件外概不退回,报名材料不齐的视作报名不成功。应聘者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企业咨询。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时间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9日17时。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具有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中层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中层岗位采用“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方式开展。
(二)其他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报名人数较多(超过1:10)增加笔试环节,取前5名入围面试;报名人数较少(未超过1:10)直接进入面试形式。
(三)履历业绩评价考核。根据工作实绩、学历、工作经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内容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按履历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取前5名入围面试。
(四)笔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中层岗位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报名人数较多(超过1:1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名人数较少(未超过1:10)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考试当天放弃导致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东区政府网、金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一)根据各区属国有企业薪酬办法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薪酬按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如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需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应聘岗位,招聘岗位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到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六)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任职经历需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八)应聘人员需服从集团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者视为放弃应聘岗位。
(九)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十)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财务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一)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政府网和金华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579-82386892。
金华市金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金华市金东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jhrcsc.com/articledetail?id=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