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努力使国有企业在建设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过程中贡献更大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87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户籍以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为准。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学历、户籍、专业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为准,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在1987年11月11日及以后;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年月在1982年11月1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其他有关户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1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初试、笔试、资格复审、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招聘流程及相关规定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考网址:http://123.57.70.168/)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3年11月11日9时~2023年11月1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1日9时~2023年11月16日17时。
注册报名时,请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报名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考试时间、结果等信息,请务必如实提供,避免对个人考试成绩造成影响(只报名注册,未完成信息填写或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作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报名后,各招聘单位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为“浙江省”的指浙江省户籍和生源地(部分岗位要求杭州市的,以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部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在符合其他报考条件时,不限户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均需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须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6.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等文件,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专业范围的认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7.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考察阶段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初试
初试统一组织,采取AI测试方式进行,暂定11月19日,具体时间、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根据初试排名,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名单,审核通过人数低于1:5的岗位,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笔试人数。初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11月25日,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主观题组成一科)。其中,杭州余杭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笔试内容、形式详见其招聘公告。
准考证下载由系统短信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预计在笔试完成两周后可以从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五)资格复审
综合考核前,由各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考核入围资格。综合考核入围人员经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含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40%,经资格复审后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考现行余杭区国有企业招聘有关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由各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总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各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九)其他事项
1.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附件《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查询。
2.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