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岭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30名。
根据《温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温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
(共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浙江省户籍,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8cm;巡特警身高不得低于170cm;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9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地点:温岭市公安局政治处422室
报考须知: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录办法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统一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取。
四、薪酬待遇
根据《温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管理办法》规定,辅警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平均年薪含五险一金8.4万元),同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弃权。 联系人:苏警官
联系电话:0576-8610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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