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按照岗位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其中战斗员36名,通讯员2名,驾驶员2名)。
二、招录条件
(一)性别及年龄条件: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通信员岗位要求能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驾驶员岗位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
原消防现役部队退役士兵或参加过消防工作者,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身高体重标准: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三)学历标准: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者;
(四)政审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健康标准: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家族遗传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各类肿瘤指标正常,无纹身(如有,仅限一个,且直径不得超过2cm),符合体检标准。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三级以上(含)消防岗位资格、中级(含)以上消防职业技能职业资格,或者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队(站)长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将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毕业证的扫描件以照片或PDF格式的文件发送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投递的姓名信息,简历投递邮箱:1317931709@qq.com。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驾驶员岗位另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见原文。
(四)岗前培训:入职后,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辞退。经培训合格的,安排至相关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工作性质、薪酬待遇
(一)工作性质:工作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制。
(二)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执勤补贴、高危补贴、职务津贴、绩效工资、现场救援补贴、岗位安全奖、战备值班补助、伙食补助、高温补助等组成。工资具体标准按照南浔区相关文件执行,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递增,由聘用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工作与休息时间: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南浔区专职招录办公室统一分配,实行轮休制,具体以各队站实际为准,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自身岗位实际和个人情况确定周休、月休、季休);
3.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4.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推荐入党、学驾驶,优先选拔担任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等岗位;
5.年度工作或参与重大灭火救援任务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
五、组织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不需笔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负重、俯卧撑。考核标准见附件2。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南浔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nanxun.gov.cn/art/2023/4/19/art_1229211088_58925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