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对象
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下表:
(点击查看大图)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浙江户籍,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至2005年1月出生)。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被治安管理处罚、其他公安行政拘留处罚、司法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参加非法上访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违法、违纪、违德等被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家庭成员或者其他近亲属因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家庭成员或者其他近亲属因涉黄、涉毒、为赌博提供条件、盗窃、抢夺、诈骗、寻衅滋事、结伙斗殴、猥亵、非法拘禁、妨碍公务以及其他严重的违法行为被公安行政处罚的。
9、家庭成员或者其他近亲属从事的职业、营业与公安工作性质、内容相悖或者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10、其他不适合聘用为辅警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8日—2023年2月25日(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天台县公安局四楼(4010)会议室(天台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
(三)报名时需携带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驾驶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可通过长按识别文段末尾的链接下载填写),要求正反面打印两份,贴二寸照片。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方式,填报志愿岗位,报名时将对考生身高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现场发给准考证(即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章的报名表),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招录程序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统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常用法律知识、写作。
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3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合格5分30秒)。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一线辅助执法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
(五)心理、身体健康检查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志愿岗位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检查对象。检查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放弃检查或检查结论不合格的,由招录单位按志愿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健康检查合格人员入围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七)其他
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若有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按照各个岗位名次高低依次递补,按招录程序、规定要求办理招录手续。
四、薪资待遇
根据《天台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天公通字〔2018〕32号)文件精神,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录通过 “浙江天台公安”微信公众号以及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发布相关消息。
(四)本公告由天台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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