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19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2年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公告中“网上”即指该网站)。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综合行政执法事业,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貌匀称端正,机警敏捷,能适应经常性加班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户籍要求:本人或配偶户籍在缙云县。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1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五云街道迎晖路2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3025527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填报的《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1份(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满3:1的情况下,通过体能测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俯卧撑(女仰卧起坐)等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0分(标准为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达标标准),总分180分为合格分,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3025527)。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4、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5.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协管员解除合同等情况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1.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578-3025527
举报受理单位:
缙云县纪律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3312216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2/1/24/art_1229426074_4865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