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残联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名)

2022-01-0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2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残联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名)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报名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残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为满足衢江区残联补员需求,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衢江区残疾人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衢江区残联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江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衢江区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2名,其中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岗位1人、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残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0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前公示、办理派遣手续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衢江区残联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只在上述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上述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的通知信息和公布事项。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求知路55号602室),乘309、16、26路公交车到衢江区人民医院站下车。联系人:李先生,咨询电话:8081853、13567041591。
 
  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简历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和《衢江区残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本次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1:3的比例开始考试。不足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销。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履行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3.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依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若折合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高校毕业生、退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具有2年及以上乡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3.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招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应聘人员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明确的用工方式办理相关入岗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纳入到区残联编外人员待聘备选库,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根据区残联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征求符合用人条件的入库对象意见,同意应聘的,经体检、考核、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政协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3002。
 
  5.本招聘在区人力社保局指导下,由区残联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区残联商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衢州市衢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qjq.gov.cn/art/2021/12/31/art_1389659_59010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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