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后勤工作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学历、户籍、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01月0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工作日开放)。
2、报名方式:实地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报名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奉大道1006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202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并电话(短信)通知考生。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主要了解面试人员的工作经历、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由用人单位及面试考官商量后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