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开发区体育事业,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体育教师2名(李渔小学、西苑小学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义务教育教师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须同时符合以下经历、任职条件:
1.曾被浙江省优秀运动队正式招工,在训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9日),并经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审核退役的运动员;
2.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3.退役后尚未被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具体程序为: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0时—2022年1月11日24时。
2.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压缩打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2021”,并发送至邮箱476080025@qq.com。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2),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运动成绩证书、正式招工退役相关材料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3)。
4.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下一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经商定后再确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综合评价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形式进行,分别按30分、70分计算。
1.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工作实绩、履历等以量化打分形式进行评分,满分30分。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上课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70分,合格分为42分,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评价分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数。总成绩低于60分者也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察标准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择岗、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择岗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择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订聘用合同后2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成绩等公示详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0579-89156126,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