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海曙区图书馆招聘活动组织策划及宣传人员(编外)1名
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性别:不限。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
5.能力要求: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其它要求: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良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试用期2个月。
7.工作待遇:面议,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报名材料: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592998107@qq.com),附近期免冠照一张。
区图书馆确定初选名单后,通知入选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来面试。按程序从面试、考察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单位地址:海曙区沁园街345号(区文体中心)
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87122351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
2.入选者所需资料:
(1)《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hf3dLuCgVPXAdZiXFe3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