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和《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规定,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承担衢州全市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业务受理员1个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招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户籍等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年12月24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派遣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月计发。转正后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58号3楼307室,采用线上+线下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3)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线上报名请将以上1-4项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qzgjjkc@126.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应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3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上(http://gjjzx.qz.gov.cn/)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0-8758066(办公室)、8766617(纪检组)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07302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5.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