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山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违建记录(参照政审标准)。
二、招聘计划
三、用工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由河山镇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定、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之比不足1:2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2.体能测试。组织现场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3.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中共党员或者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同一人最高加2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如出现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5.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6.考察、体检。由河山镇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上岗。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河山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河山镇石栏桥村临杭新村170号,石栏桥村文化礼堂南)。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六、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山镇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不明事项由河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3-8867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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