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台州市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区人大事务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沟通协作能力、计算机及网络应用能力。
3.综合文字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8日后出生)。
4.报考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二、选聘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经资格审查,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3.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选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7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聘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聘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6.考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聘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7.公示、聘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确定拟选聘人员。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选聘手续。选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选聘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8.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4120103。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岩区行政大楼611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蒙(84121019/13777636855)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照2张。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4.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1年12月8日。
5.未尽事宜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市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hy.gov.cn/art/2021/12/8/art_1590383_59036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