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才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科创公司”)是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比照正科级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限浙江省户籍。
7.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栏。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国有企业等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企业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比选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面试委托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8:45-12月7日17:00止。
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IVAobe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比选人员名单。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比选
比选指标包括学历学位、与岗位匹配的工作年限、专业技术和职(执)业资格及其他情况等(比选方案见附件1)。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5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合格分人员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等,以比选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用人单位出现本次招聘的岗位空缺时,可按照本次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人才科创公司岗位安排。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报考岗位,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服从岗位、工作地点调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拟聘用对象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丽水市属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四、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和考察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如考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以及其他尚处在医学管理期间的对象,近14天有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省份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前21至28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至35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以及省外和近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考前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
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应主动申报,在报到时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2下载)。
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通过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国资委网站、丽水人才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开发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0578-2600828
监督电话:开发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0578-2059360
附件: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lsrc.lishui.gov.cn/art/2021/12/1/art_1229399849_7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