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为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杭州市萧山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3.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行政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记录,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5. 身体健康,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录程序
整个公开招录过程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至邮箱190992314@qq.com进行报名,发送时统一备注主题为“XXX(报名人员)报名材料”。
3.报名者应保证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报名结束后,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并联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一)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思想倾向、语言表达能力、办公室行政执行能力、综合业务能力等。
(二)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浙江萧山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杭州市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xiao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与杭州市萧山区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如发现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不负责,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核准的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有五险一金等福利。
1.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杭州市萧山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报名人员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71-82659293。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1/11/30/art_1229292682_59057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