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台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对象及岗位需求
乡镇、街道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10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天台户籍或在天台连续居住登记5年以上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天台人,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至2003年8月出生),身高1.65m以上;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9日-10月20日(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天台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三楼304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142号)
(三)报名时需携带证明材料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要求正反面打印一份,贴二寸照片。
三、招录程序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
(三)体检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其他
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录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公告发布前,若有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按照名次高低依次递补,按招录程序、规定要求办理招录手续。
四、薪资待遇
参照《天台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天公通字〔2018〕32号)文件精神,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人均年收入约为6.6万元,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录通过 “天台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消息。
(四)本通告发布之前,已报名的人员需在报考期限内重新报名。
(五)本公告由天台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指导科负责解释。
天台县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报名表(打开小程序后,可直接点击“打开”后发送“文件传输助手”下载打印,或点击“用电脑下载”,按照指引使用电脑浏览器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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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gxC6rP3DAgG-LJ1fmcA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