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江山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局(科)级国有企业,经营范围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交通运营服务、砂石等资源开发、多元产业投资、新城开发建设等五大板块,下属全资子公司10余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司本部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统筹安排。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管理3人(容缺)、会计1人(容缺)、出纳1人、内审风控1人(容缺)、综合文字2人(容缺)、砂石管理1人、储备干部2人、屠宰工2人、保安管理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思路清晰,热心交投工作。
3.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7.985、211本科院校毕业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高学历人员,或持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9.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作无效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参加应聘人员到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交通大楼905室报名,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4018779、13587015801。
网上报名,参加应聘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电子版)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以“江山交投工作人员报名+姓名+岗位”的方式命名)发到指定邮箱(836837409@qq.com)。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业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张等。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视情核减招聘人员数量,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决定。
(二)考试
1.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
①实操岗位:应聘屠宰工岗位的进行现场屠宰实操考试(不再面试),实操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操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列入体检人选。
②面试岗位:应聘工程管理、内审风控、砂石管理、储备干部及保安管理等五个岗位的直接进行面试(不需实操)。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列入体检人选。
③实操+面试岗位:应聘综合文字、会计、出纳等三个岗位的以实操+面试的方式考试。实操满分100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实操+面试的总成绩为100分,实操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相等,以实操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考察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与江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报名、实操、面试。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实操、面试。
3.参加报名、实操、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4.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浙江省江山市官方渠道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根据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与实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与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本公告由江山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本次招聘由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人:赵书勇,监督电话:4020878。
文章来源:http://www.21js.com/html/2021/09/3050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