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椒江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椒江公安分局2021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台州本地户籍,要求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2001年9月至1986年9月)。
3、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形象良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要求为准。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各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步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308号(椒江公安分局二楼206办公室)。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报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30日(工作日8:30-11:50,14:30-17:20,节假日休息)。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统一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二)笔试
笔试采用100分制,高于等于基准分(根据笔试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基准分)的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能测试对象。笔试重点考查公共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含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1:3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米、1000米,100米合格成绩为17秒,1000米合格成绩为5分钟,成绩不计入总分。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招聘岗位有空缺,符合入围要求的比例外考生,愿意服从分配的可以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入围人数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聘用
经笔试、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培训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待遇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人均年收入约8万元(含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政审环节淘汰的及试用期、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公告由椒江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8216152 88216151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fjkgAb07rds_20KtByU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