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衢州市龙游县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公告(37名)

2021-09-1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衢州市龙游县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7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报名地点:龙游县公安局大楼南侧警体馆(龙翔路465号)。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9月龙游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为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满足公安系统对工作人员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37人,均为执法辅助勤务岗位(男性),列入县公安局辅警编制。
 
  二、招聘岗位
 
  龙游县公安局各科、所、队勤务辅警。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113506/index.html,龙游县公安网。
 
  此次辅警招聘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拟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只在龙游县公安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随时关注。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拟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五、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安排。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文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内直系亲戚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4.衢州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住所;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2003年9月22日以前出生,1976年9月22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5.执法勤务类辅警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职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龙游县公安局大楼南侧警体馆(龙翔路465号)。
 
  网上报名: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发送至“公安局辅警办公室QQ邮箱:2528116441@qq.com”,初审合格后通知本人,9月25日前到现场确认。
 
  报名时需同时填写《龙游县公安局辅警报考人员健康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及相关资料。
 
  报名者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近照一张。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当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只测试1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试卷实行封闭式命题。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通知(回执)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范围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文化法律知识和写作。
 
  2.笔试地点:龙游县公安局五楼报告厅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数。
 
  2.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见公告。
 
  4.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县公安局签订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内离职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公布,经考察(政审)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县公安局辅警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且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数不足1:2的,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不正当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笔试、考核过程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三)报考人员进入各招录环节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四)各招录环节由龙游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7016019。
 
  龙游县公安局辅警办公室QQ邮箱:2528116441@qq.com
 
 
 
 
 
 
  文章来源:http://www.longyou.gov.cn/art/2021/9/14/art_1229025840_4730923.html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