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地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鹿城区司法局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8名,从事人民调解纠纷受理、调解、咨询服务和相关文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鹿城区各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共8名(七都、蒲鞋市、仰义、藤桥各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2、鹿城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55周岁以下,“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仲裁员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或具有5年以上法律(调解)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学历限定和年龄,会温州方言者优先;
3.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常用软件。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
2.报名方式:填写《鹿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cqsfjcjk@163.com),邮件名为“姓名+招聘岗位”。
(2)录取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谈、考察、体检,择优录取。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3)试用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试用期1个月。
四、劳动关系及待遇
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从优,具体面议。其他按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按鹿城区司法局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88895659、88856181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鹿城区司法局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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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1/9/10/art_1229484980_59050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