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负责省级有关文件、资料印制,配合做好有关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应急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省级重大涉密会议活动保密服务保障、保密教育实训平台管理和在杭有关单位涉密载体回收、销毁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5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信息安全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含留学归国人员,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有关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事业单位招聘)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1050668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2464
附件下载>>>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1/8/20/art_1443681_5892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