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共26家,情况简介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所属4家: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工作地点为浙江杭州。
2.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所属4家: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工作地点为浙江杭州。
3.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所属2家: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绍兴。
4.国家税务总局绍兴滨海新区税务局所属1家: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工作地点为浙江绍兴。
5.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所属1家: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嘉兴。
6.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所属1家: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工作地点为浙江嘉兴。
7.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所属2家: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湖州。
8.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所属2家: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金华。
9.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所属2家: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衢州。
10.国家税务总局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所属1家: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工作地点为浙江衢州。
11.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所属1家: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台州。
12.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所属2家: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舟山。
13.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所属1家:信息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工作地点为浙江舟山。
14.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所属2家: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工作地点为浙江丽水。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50个岗位共7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从2019年7月起算)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定向委培生;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曾有过舞弊情形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聘报名。上述人员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教育部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9月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9月3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由浙江省税务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浙江省税务局、杭州市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合格分数线和其他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对末位成绩相同的,将同时入围面试。对因笔试缺考等因素导致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均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16日。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出现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将不再安排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完成体检、考察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信息公开)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本次招聘工作设监督电话,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税务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668939(人事处)
(五)本次招聘工作设咨询电话,由省税务局及招聘单位所属各市税务局人事部门解答咨询。
浙江省税务局:0571-85270979
杭州市税务局:0571-87160722
绍兴市税务局:0575-85092188
嘉兴市税务局:0573-82320031
湖州市税务局:0572-2158360
金华市税务局:0579-82468317
衢州市税务局:0570-8021271
台州市税务局:0572-88528028
舟山市税务局:0580-2282113
丽水市税务局:0578-2293213
附件下载>>>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1/8/20/art_1443681_58925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