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湾新区托管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2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三甲街道下属事业单位3名,海虹街道下属事业单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的选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平台查询:
1.台州湾新区官网(http://tzwjjq.zjtz.gov.cn/);
2.台州人才网(https://www.tzrc.cn/);
3.微信公众号“台州湾新区”。
(二)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全省的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全省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镇(街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肯吃苦,能奉献,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在单位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乡镇(街道)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新录(聘)用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9:00-8月10日16:3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5日9:00-8月10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选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选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人数(其中拟选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选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选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台州湾新区官网公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选聘计划的岗位,已报名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至2021年8月11日11:00点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台州湾新区官网公布。
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考试相关情况在台州湾新区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台州湾新区官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编制身份证明材料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入围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入围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出现入围人员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五)考察
组织选聘部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分别作出总体评价,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经会议集体研究,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台州湾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咨询电话。各岗位选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的,请咨询台州市人事考试院信息科,电话:0576-88511408。
3.台州湾新区机关纪委对本次选聘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6-88909685。
未尽事宜,由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