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共16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选聘教师计划数》(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要求在职事业编制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5日以后出生)。在聘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其他文件规定或公告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工作满相应服务年限。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扫二维码或到链接地址http://47.98.212.191:8539/报名),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5日18:00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附件2: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选教师报名表》,此表须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电子标准照片,并签署现任教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及报名条件所需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于2021年8月10日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选聘计划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采用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师训干部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等。
2.面试: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试讲)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应学科专业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测试形式和内容另行通知;学前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模拟上课(试讲)结束后,还需参加才艺展示(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师训干部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考核内容为论文答辩、阅读写作、信息化能力。
3.考试成绩:文化学科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音乐、美术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专业技能成绩×20%;学前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50%+才艺展示成绩×10%;师训干部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论文答辩25%+阅读写作25%+信息化能力10%。
4.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2021年教育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加各项考试的当天须携带纸质《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请到相关网站下载并签署承诺人姓名)交考务办公室。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各选聘单位(详见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71、262602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jyj.lishui.gov.cn/art/2021/7/30/art_1229252537_58832786.html?from=single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