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1名)

2021-07-12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

关于面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干部结构,着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经研究,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拟面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1 名。
 
  一、遴选职位
 
  拟遴选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综合管理岗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个。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自然资源系统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
 
  (二)遴选条件
 
  1.对党忠诚,热爱自然资源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4.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连续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淳安县、文成县、松阳县、泰顺县、永嘉县、苍南县、平阳县、磐安县、武义县、柯城区、衢江区、开化县、常山县、龙游县、江山市、三门县、仙居县、天台县、莲都区、景宁县、庆元县、龙泉市、云和县、遂昌县、缙云县、青田县等26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和洞头区、岱山县、嵊泗县、定海区、普陀区等5个山区海岛县(区)的县级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窗口”单位并享受户籍、生源等相关优惠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山区海岛县机关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8.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公告已明确规定或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遴选。
 
  9.符合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拔任用国家公务人员的遴选条件。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根据组织部安排统一进行公告,同步在本系统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6日17:00。报考人员需填写《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提供个人近期一寸彩照、学历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zjszrzyyjzx@163.com)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7日-7月20日,本单位根据遴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 1:5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前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表》(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盖章同意报考)、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综合成绩前 2 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遴选对象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应急中心党支部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报厅党组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选调手续。拟任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而不能任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四、组织领导
 
  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成立公开遴选参公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厅党组领导下,在厅纪检组和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这次选调工作。
 
  联系人:张凝,联系电话:0571-88877768。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2号海洋渔业大厦517室,邮政编码:310007。
 
  附件:
 
 
  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
 
  2021年7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sbm.zjks.com/wsbm/lxgg/zrzxl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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