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衢州市常山县招聘高校生专职就业和社保工作公告(11名)

2021-07-06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衢州市常山县招聘高校生专职就业和社保工作公告(1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马路159号)附二楼会议室。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备考推荐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常山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保持基层劳动保障队伍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8〕5号)、《关于印发<常山县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我县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共11人。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若未达开考指标,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1.常山县生源或常山县户籍。
 
  2.2017年至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马路159号)附二楼会议室。
 
  符合报名条件者提供:①《2021年常山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7月15日到人社局附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招聘计划数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2021年7月22日到人社局附二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被聘用的体检合格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0日止)。拟递补人员考察合格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照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参考编外用工),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事项
 
  1.招考过程相关信息(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一般只在常山县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公告)信息。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录用)资格的处理。
 
  3.本次招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4.本次公开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570-5661286、0570-5021874(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cs.gov.cn/art/2021/7/6/art_1256577_59022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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