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231名。现将具体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三、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指标231名(其中教师227名,校医4名),其中部分指标作为新教师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满后必须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并且至少在编制所在学校工作满两个学年度,未满两个学年度的不能参加县内校际流动。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陆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6月22日至6月25日(8:30-18:0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附件4):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放宽至2022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的,如毕业证书未明确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7)2021年度永嘉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上塘码道街67号)。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地理、高中信息技术、初中社会(法治)、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校医岗位不设面试环节,考试总分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综合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分别为20%、80%。综合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基础教育新课改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
其中校医岗位笔试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临床医学等专业知识(80分),第二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相关内容(20分)。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7月1日上午9时—2021年7月3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的报名考生登陆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 )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1名的学科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至19名的学科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0名及以上的学科岗位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并现场录像(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并现场评分(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二是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并现场录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其它各学段试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各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校医岗位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
根据学科岗位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校医岗位指标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抽签决定顺序。
3.岗位递补。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一类特岗学校:金盾学校、溪下学校、云岭乡学校、潘坑小学、大岙中学、大岙小学、界坑乡学校、西岙小学、应坑小学、潘坑幼儿园、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岗位选岗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女教师(校医)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除“(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2.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1年6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5.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校医)招聘报考资格。
8.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9.2022年开始,报考小学岗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要求专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且要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1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11.本次招聘录取对象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个学年度。
1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57756558。
12.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指标及要求一览表
2.2021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3.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
4.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5.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委托书
6.2021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7.2021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8.2021年度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1/6/4/art_1229248200_3941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