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所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00名(详见附件1),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根据岗位绩效确定,由财政保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适当放宽;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资格条件
1.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参加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录用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一经录用,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报考岗位有限未能被本岗位录用的报考人员,愿意服从调剂的,根据单位需求进行跨岗位调剂。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邮件报名:将《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760615682@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3、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77528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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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blrc.com.cn/web/AdviceInfo/AnnouncementViewData?id=F9D608A9-36E5-4C69-BE9C-FBE0118F27CC&conten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