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结果与复试入围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2021年4月24日统一笔试的总成绩及排名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第二批)》有关要求,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具体成绩与排名请登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查询(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登录报名邮箱查询)。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预审
1、预审方式:复试入围人员将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件2)扫描件或照片于2021年5月11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451651467@qq.com。
2、如资格预审不通过,经与应聘人员确认无异议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复试递补人员。
3、资格预审通过,不再另行通知,请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复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上午7:30开始
2、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5楼西侧)
3、审核材料:复试人员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清单见附件2.
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复试资格,并不再安排递补。
三、复试安排
除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的复试为面试。
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复试由面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面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5楼西侧)。
3、面试方式:资格复审通过者,各岗位根据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包含3道题目,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计15分钟,考生思考准备完毕示意评委即开始答题。
4、应用工程系实验员岗位技能测试安排:
(1)测试内容:采用实操考核,主要考核对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检测项目的前处理操作、仪器使用、结果报告以及实验操作素养。
(2)测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9:30
(3)测试地点:生物实训基地四楼
(4)测试时长: 60分钟/人
(5)测试顺序:按照面试抽签顺序,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依次到测试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6)测试要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三大类仪器设备中,选取一类按照要求完成相应操作。
5、复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考试结束后公布复试分数,最终入围结果将在我校招聘网站公布。如出现招聘总成绩并列,则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6、注意事项:入围复试的所有岗位考生需在5月15日(周六)上午7:30前签到,签到时上交《健康审核表》(附件5)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签到后进行资格复审。
如无特殊情况晚于当日上午8:10签到,则取消复试资格。如资格审查材料有缺失或遗带,须填写承诺书,说明材料补齐时间,最晚提交时间为5月17日(周一)中午12:00前(崇德楼2212人事处);未补齐者,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相应成绩。
四、疫情防控指引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下载打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外来人员健康审核表》(附件4),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自备口罩,进入密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与人接触小于1米时,需佩戴口罩。 “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全程佩带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如有以上可参加考试的异常情况,须考前一天上午10点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外来人员健康审核表》(附件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外来人员入校申请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邮箱451651467@qq.com。如不报告,考试当天不得入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复试时间变更,将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措施如遇上级部门调整,将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3、未尽事宜,联系人事处(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下载>>>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zp.zjiet.edu.cn:9081/independent.portal?.lm=pede743c84-9578-42b3-9dd8-73787f1488c1&.ms=view&action=bulletinBrowser&bulletinId=cdf3a6b7-364a-4c26-8776-3809a2509d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