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已公布,根据《2021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对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2.地点:嵊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地址:嵊州市君泰大厦官河南路489号,丹桂路与官河南路交叉口)。
为方便考生,资格复审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入围人员报考时留存的手机号码,不再领取纸质资格复审通知书。
二、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嵊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1年3月25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属于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保留学籍先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校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学校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25日。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
三、现场资格复审办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若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于2021年5月9日上午9:00前联系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电话:0575-83012235)。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周六),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国内健康码”,并在参加资格复审前一天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进入现场前交现场工作人员,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测温、引导,避免人员聚集,全程须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间隔。国内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3.国(境)外入境考生、国内重点地区考生、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联系电话:0575-8301223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参加本次资格复审。
4.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省、绍兴市、嵊州市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下载>>>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zj.gov.cn/art/2021/5/8/art_1229351867_3864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