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此次共推出17个职位,公开选调19名公务员,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本选调公告公布之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3月29日起报考人员可通过“衢州组工”微信公众号、衢州党建http://www.qzdj.gov.cn/下载《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络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全部采用浙政钉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30日8:30—4月2日12:00,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经当地组织部门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发送至相关报考单位联系人。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多头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同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选调单位将以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给报考人员。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发放准考证
选调单位负责制作并向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单位根据职位需要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选调单位告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选调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并根据职位需要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选调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选调单位党委 (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各选调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考试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暂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同时,各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稳妥有序,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职位计划表附监督电话)。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对选调职位设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qzdj.gov.cn/news/show-7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