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7名)

2021-03-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7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一天(08:30—16:00,中午不休息)。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海盐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通知》(浙卫发〔2013〕9号)和《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卫生技术人员57名,由县卫生健康局统招统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户籍以2021年3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21年应届毕业的,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社会生学历证书需于2021年3月27日前取得。
 
  2.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成人教育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报考。 在2019年以来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定向培养的基层社区医生毕业生和已与县卫生健康系统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医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7日-2003年3月2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临床医生岗位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3月27日-2003年3月27日)。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通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3日上午;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4月1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县公共卫生中心七楼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七楼707办公室)。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为5人以上的岗位,入围面试对象按1:2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实施两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4月8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县公共卫生中心七楼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七楼707办公室)。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当日安排面试复试,复试成绩只决定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发放《聘用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7.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用和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一天(08:30—16: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海盐县公共卫生中心(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一楼会议室。
 
  3、报名手续:
 
  请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2),认真如实填写后粘贴照片。
 
  考生按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持相关材料(报名表、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按生源地报考的,还须提供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按《招聘通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身份证,以及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或高中、初中毕业证书)。
 
  以上所需材料均一式一份。
 
  特别提醒:凡《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考生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考生以上材料外,还需代报人员登记表、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能下载打印报名表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1张。 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5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可免除考务费用:(1)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低保边缘户证、低收入户证;(2)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优惠证;(3)残联发放的特困残疾人优惠证。
 
  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短时间内举行,请考生在笔试后随时关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2.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过程中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及当日健康码,按指引标识进入场所。由应聘人员本人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报名与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37.3℃及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须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相关防控要求根据海盐县防控办通知精神实时调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生成绩、体检名单、公示等事宜都将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海盐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五、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 0573-86022673,86865106。
 
  监督电话: 0573-86029162
 
  附件下载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yrsrc.com.cn/ww/a/b/wwab_newsdetails.html?selected=9ymr32k0&key=p4bwsjhe&on=p4bwsjhe&articleid=ff80808177b23dd0017839b5db5c08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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