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金华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16名)

2021-03-17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金华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1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19日,3月22日至3月23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兰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辅警116人(文职辅警12人,勤务辅警104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中国国籍。要求男性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其中报考看守所监管辅警、监察留置辅警年龄放宽至45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其中报考监管、派出所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浙江省户籍。
 
  4、符合《兰溪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金华市本级及县(市、区)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年龄、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本人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17时。
 
  (2)方式:报名人员需将《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发送至lxga2011@sina.com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体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能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兰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及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10往返跑、1000米(女800米)跑,俯卧撑(女1分仰卧起坐)各3项,总分不低于120分。如果合格率过低,按照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的80%划定合格线。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评分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附件3)执行。
 
  (四)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写作。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淘汰3%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成绩+加分项(见其他事项)计算合成成绩,按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下述比例进入面试:招聘3人以下的按1:3、3人至15人的按1:2、15人以上的按1:1.5。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2天,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考察期一般为15天。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市公安局,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退伍军人、非兰溪市在职辅警、非员额内辅警和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及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名次的武术、拳击、散打等格斗技能人员的加2分。
 
  文职辅警独立撰稿署名稿件在省级以上纸媒发表的加2分,独立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视频、动漫、H5、摄影等)在市级以上媒体获奖的加2分。
 
  3、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福利待遇。享受兰溪市公安局辅警待遇。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5、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一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6、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 www.lxrcsc.net)公布。
 
  7、咨询方式。0579-89018822,0579-890188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溪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lxrcsc.net/newshtml/40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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