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219名,其中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195名,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幼儿园)24名。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21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段录取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1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应届优秀毕业生;
3.2021年浙江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4.2021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5.音乐大学、体育大学、美术大学及学院(专指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二级学院)音乐、体育、美术专业2021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研究生同时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以2021年3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非事业编制人员。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取得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就业协议。
7.职高专业课招聘范围、对象详见附件1。
上述对象报考学历要求为: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5.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8.报考高中文化课、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满足以下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历届生报考高中文化课和初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对口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为“其他”的,不予报考);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须为小学全科。
9.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考。
11.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还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6日9时—3月25日16时,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http://jszp.cixiedu.net/)注册(暂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所用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做好报名工作(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暂不能确定的,也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确认。
3月25日16时后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http://jszp.cixiedu.net/)打印《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届时考生不能修改信息。
2.现场确认
⑴时间
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3月27日确认对象为:报考语文(含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和岗位,下同)、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历史、地理、全科教师岗位的人员;
3月28日确认对象为:报考幼儿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⑵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慈溪市横河镇旭升路555号)
报考人员佩戴口罩,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健康码”绿码等,通过现场体温检测后进入确认场地。其他人员(含报考非当天确认学科的人员)谢绝进入。
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并在确认时确定报考的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改报,多头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的学科在相应的日期内参加现场确认。报考学科和确认日期不一致的不接受现场确认。因确认材料不齐或其他原因错过相应学科现场确认时间的,不再接受现场确认。
⑶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①报考人员应事先从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打印《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同类别的报名者还需携带其他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上交。
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材料:学生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证明或说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历届生还须提供材料: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港澳台及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缴纳考务费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同时上交报名登记表。未上交报名表的,现场确认无效。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0时开始,登录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网站(http://jszp.cixiedu.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慈溪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高中文化课、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职高专业课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中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参加义务段相应学科的笔试(例如:报考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均参加义务段语文学科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有关教育教学理论,本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4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场。开考后1小时内、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后,按笔试学科(定向和统招等若笔试内容相同,则视作同一学科;义务段各学科仍按初中、小学分段统计)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同一学科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51分(60分的85%)。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4至10名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10名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1.2倍(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招聘指标男女分列的岗位按男女指标分别确定面试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或经审核因不具备报考条件而取消报考资格的,产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时间10分钟。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幼儿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学科和职高专业课面试时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占面试总分的50%。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如总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或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且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除外);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其中2021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2021年8月上旬报到。因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或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后流动到民办学校的,按照《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55号)、《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浙教人〔2018〕32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管理,人员招聘流动后与民办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能代替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进行报名,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7.报考定向岗位的教师,录用后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8.招聘单位多于1个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签约时明确聘用单位,并按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学校次序。
9.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请考生及时关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ixi.gov.cn/col/col1229052042/index.html)相关栏目、慈溪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慈溪教育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导致缺考等情况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事业编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伪造、编造、涂改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1.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12.报考人员应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以免因为报名合格又无故缺考等情况,可能在个人信用上留下不良记录。
13.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14.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4-63919012,咨询电话:0574-63919018、63919021(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五、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将根据《疫情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和《疫情期间宁波市人事考试防疫指南》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或“甬行码”(甬行证)。“健康码”或“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14+7”健康管理,并提供健康管理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笔试健康申报表》(附件4),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点击下载>>>
慈溪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cixi.gov.cn/art/2021/3/15/art_1229041575_3712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