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47名)

2021-03-10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47名)已公布,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2: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莲都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个岗位共47名,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毕业生);
 
  2.莲都区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21年3月17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部分岗位面向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招聘,报名时需另外提交未在单位参保证明(社保就业机构开具或“浙里办”本人查证)。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17日至2003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2:0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7: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3月17日9:00-3月19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如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21年3月24日8:30-3月27日8:30上网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健康申报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加测专业知识。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莲都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
 
  入围面试的考生,保留递补资格一年,在原参加公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递补时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招聘岗位分设男、女岗位的,递补名额男、女人数比例相等。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及递补资格。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面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0578-2185025
 
  0578-2185005
 
  0578-2278057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L8aCiYjVP-lVtxvN_4G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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