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5名)

2021-03-08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宁波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15日(仅工作日接受报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临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临山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5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1、流动人口综管5名;
 
  2、消防工作人员10名。(注:一线执勤工作,适合男性)
 
  二、招聘人员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余姚市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0-45周岁(即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5日-15日(仅工作日接受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地点:临山镇临山派出所(内勤办公室)
 
  联系人:王柯炯 电话:62867202
 
  3、报名办法:报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到临山派出所(派出所2楼内勤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者需当场填写《临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二)考试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形式,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前一天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面试者不再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也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不足5:1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办法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聘用
 
  经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报道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组织核实如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本次招聘,如无合适人选,允许招聘职位空缺。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如不服从调配安排,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所需报名资料(含复印件)请在报名时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不予受理报名。
 
  3、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或不实信用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以2021年3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7、本公告由临山镇政府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临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yyrc.com/news/info?newsId=8a77def359ef4fc1a5df411691df918c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