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招聘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15名)

2021-03-05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招聘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1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松阳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根据《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20〕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

7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2

7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3

1

不限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有松阳县户籍或松阳县生源;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2021年3月11日之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松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慧明小区1号),联系人:杨寅子 电话:8066066   13957050857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一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3)报名表一份《2021年松阳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
 
  (4)个人健康申报表(附表自行下载)。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3月20号(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健康申报表》(见附件二)参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上(含3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面试两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4、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5、准考证领取时间: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松阳县慈善总会办公室(慧明小区1号)。
 
  (三)体检、考察、聘用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松阳网、松阳县民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工资待遇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参照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丽水)。“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松阳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
 
  本公告由松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松阳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8-8066066
 
 
 
  松阳县民政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3/4/art_1229355058_4527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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