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惠民街道招聘社会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嘉善县惠民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辅助人员25名(其中:勤务岗位一招聘男性22名,文职岗位二招聘女性3名),从事惠民街道社会管理辅助工作。主要从事日常巡逻、突发事件处理及协助园区管理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人均薪酬待遇为7万元/年左右,含“五险一金”。今后薪酬待遇按照全县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幅作适当调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嘉善县常住户口(以2021年3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1985年3月8日至2003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均须在2021年3月8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文职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且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计算机类。
(三)部队退役士兵报考文化程度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学历。
(四)持有B型以上驾驶证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学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宜从事社会管理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惠民派出所办事服务大厅(惠民街道四明路110号)。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现场填写《嘉善县惠民街道办事处招聘社会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咨询电话:057384632110。
5.开考比例: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5。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惠民街道办事处招聘社会管理辅助人员报名表》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二项:男性(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100米跑、800米跑)。体能测试各项目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各单项均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总分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包含)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不足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惠民派出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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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jsrcsc.com/newsinfo_5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