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选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30名)

2021-03-0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1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选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党政储备人才,做大优秀年轻干部基础盘,经研究,决定推出一批事业单位中层岗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定向选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为近三年(2019—2021)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为近两年(2020—2021)毕业生;26所重点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选聘数量
 
  本次定向选聘计划人数为30人,其中紧缺类专业15人、不限专业15人。紧缺类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各类处分,或有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个学年以上。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获得院系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优先。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选聘程序
 
  本次定向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柯桥区党建网(zzb.kq.gov.cn/qwzzb)、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00544/index.html)、“柯桥组工”微信公众号、“柯桥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招聘范围内的相关高校就业信息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2021年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学校出具学生干部任职、党员证明(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等资格条件材料扫描件,以电子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kq84126031@163.com,邮件名称严格按照“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赵某+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区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3.资格初审。根据考生资格条件和岗位匹配等情况,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未达到3:1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主要是对资格复审入围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任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
 
  5.集中面试。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面试对象,组织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7.公示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在媒体或学校、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此次选聘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任职安排。此次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各招聘单位共同管理,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明确为所在单位中层正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明确为所在单位中层副职,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按本单位同职务、岗位层次人员兑现奖金。聘用后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可优先进一步提拔使用。
 
  3.交通补助。本次选聘对参加面试的人员给予适当的交通补助。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1163305、84126031。
 
  点击下载>>>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zzb.kq.gov.cn/qwzzb/tzgg/202102/t20210227_5236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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