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温州市平阳县招聘城乡专职社工公告(112名)

2020-12-1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浙江温州市平阳县招聘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11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本次考试时间暂定2020年12月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阳县公开招聘2020年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向全县公开招考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和专职农村社会(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12名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中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80名,专职农村社会(社区)工作者32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岗位性质为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总成绩另行建立储备人员库,储备对象作为本次招聘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出现减员情形时的补充人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截止2020 年12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在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社区)离任干部或城市社区工作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在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社区)离任干部或城市社区工作者,学历放宽到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5.能掌握一定的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和心理能胜任社区工作。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4)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笔试加分条件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4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 2 分。此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在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社区)离任干部或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加3 分。
 
  3、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者,可累计加分,最多加分不超过7分。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平阳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平阳县昆阳镇体育馆路128号,联系电话:96345)
 
  3.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4)《平阳县城乡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职数1:1.5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笔试
 
  本次考试时间暂定2020年12月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满分100分,闭卷考试。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体检、考察对象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分考生;(2)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3)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4)村(社区)干部或专职社区工作经历年限高的;(5)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平阳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一组织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如遇聘用人员放弃岗位选择权,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岗位。再由各乡镇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第一年考核合格者,后续2年一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建立储备人员库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储备对象。缺岗时招聘单位根据需求,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发布之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相关事项说明
 
  1、经全县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套用“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专职农村社会(社区)工作者参照执行。
 
  2、经全县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及专职农村社会(社区)工作者,还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应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平阳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96345
 
  附: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公告来源:http://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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