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在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考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
省考将于12月11日起开始报名。会上还有哪些干货?浙小组一一为您解读~
招考计划:
2021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6000名,其中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共297名(省属司法行政单位217名);市级机关单位426名;县(市、区)级机关单位3953名;乡镇(街道)机关1324名。
时间安排:
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12月19日17时。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12日9时—1月17日17时。
举行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17日。
笔试之后,计划于2021年2月上旬完成阅卷工作,3月中下旬组织实施面试。
招考特点:
与今年的四级联考相比,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考主要有7个方面特点:
大幅度提前招录时间。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早就业、稳就业,我省决定提前2021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时间,并适当压缩考试周期。
更加突出政治素质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对考生政治素质的测查评价贯穿招考全过程。在资格条件设置上,将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列为报考的基本条件,明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在考试测查环节,将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情况作为考试测查的重要内容。在录用考察中,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对政治上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用。
系统化推进分类分级考录。探索在2021年全省四级联考中系统化推进分类分级改革。
一是单列行政执法类职位。将公安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和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五大执法领域的一线执法职位纳入行政执法类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实行公共科目单独命题和测试,另外对公安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试点开展心理测评,对综合执法职位加试体能测评。
二是突出专业技术类职位。将部分专业性要求较强的职位归为专业技术类,细化专业资格条件设置,并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加试专业科目。
三是调整分级招录层级划分。将往年公务员招考“省市、县乡”分级模式调整为“省市县、乡”分级模式,其中省市县三级划分为综合类,乡镇街道划分为基层类。
进一步树立基层导向。2021年县级以下招录机关占全省招录总计划的87.95%。加大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等考录乡镇(街道)干部力度,共安排215名计划。专门安排143名计划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要求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的市级机关均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录,其他各市级机关单位50%以上职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录。
大幅度提升招录规模。2021年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000名,招录总数较今年增加1169名,增幅为24%;其中乡镇机关计划招录1324名,较今年增加382名,增幅为41%。
专门设置应届生招录岗位。2021年专门设置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岗位,全省共安排3204名计划专门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明确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更加重视服务考生。放宽高校毕业生学习方式、海外留学人员应届生认定等方面的限制,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国内外高校毕业生一视同仁,享受平等的竞争机会;为困难人群减免考试费用,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就近考试条件。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出现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特别在冬春季节疫情防控不可松懈。省公务员局将统筹抓好2021年全省公务员招考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严格落实招考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