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台州市椒江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20-09-0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浙江台州市椒江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椒江分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椒江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椒江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椒江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

1

特警

40

不限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

监委留置点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3

无人机驾驶

6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二、招聘要求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台州本地户籍,台州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放宽户籍条件,监委留置点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其他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2002年8月至1990年8月);
 
  3、要求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形象良好,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勤务辅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本人或家庭各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232号(椒江公安分局五楼干部科512办公室)。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报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填写《椒江公安分局辅警招录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统一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共有两项:100米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项平均分低于60分为体能不合格,具体评分标准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附件2),体能成绩为100分。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面试
 
  根据体能成绩排名,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入围人数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培训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待遇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人均年收入约8万到10万元(含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政审环节淘汰的及试用期、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公告由椒江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8216152 88216151
 
  附件:
 
 
 
  文章来源:http://jj.tzga.gov.cn/jiaojiang/news/ArticleDetail.aspx?id=10000248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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