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省考金华永康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20-08-2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20浙江省考金华永康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根据《2020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或体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要求体能测评达标。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各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佩戴口罩,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在正常范围内,并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考生承诺书(附件4)。
 
  永康市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579-87101452。
 
  二、资料提供
 
  1.《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3),注意:表格粘贴近期免冠1寸正照,考生签名必须手写。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一线执法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4.另提供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背面注姓名、报考单位)。
 
  5.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考试公告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附件5)。
 
  三、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通知书发放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报考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面试时间为8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1、2020年永康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名单.xls
 
  附件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xls
 
  附件3、《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个人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doc
 
  附件5、《委托书》.doc
 
  永康市公务员局
 
  2020年8月21日 
  公告来源:http://www.lxrcsc.net/newshtml/3708.shtml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友情提醒: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资讯网”,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获取第一手资料:
 
  1. \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

切换频道